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求意确保立法方向一致 、见完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善审慎监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强化公司治理、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 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完善制度机制,穿透式监管 、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行为监管 、弥补监管短板、持续监管为主线 ,加强投保人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功能监管 、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
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
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
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。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共8章214条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完善保险合同规则
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
